上海校区分布

黄浦人民广场

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手机:13122932838   18702179328 微信同号
地址:黄浦人民广场北海路8号福申大厦20楼2007室(湖北路福建中路之间)
地铁:1、8号线人民广场站15号口, 2、10号线南京东路站4号口.14号线豫园站5口
时间: 周一至周日9:00-18:00         双休节假日照常报名。

浦东八佰伴

地点:南泉北路168号开放大学内(近栖霞路,靠房地产大厦)
交通:2号线东昌路站2号出口,4号线浦东大道站4号出口,9号线商城路站1号出口。

浦东北蔡

地点:浦东沪南路938号华美达大酒店 靠北中路
交通:7号线芳华路站2号口。

杨浦五角场

地点:五角场国达路25号(复旦大学对面,邯郸路政修路之间)
交通:10号线国权路站4号口。

闵行莘庄

地点:莘庄七莘路182号靠沪闵路
交通:1、5号莘庄站北2号口

普陀曹杨

地点:普陀曹杨1040弄中谊大厦2号楼

交通:11号线枫桥路站3号出口。

宝山友谊路

地点:宝山区友谊327号 靠同济路
交通:3号线友谊路站1号出口,步行200米左右即可。

松江上课点

地点:松江区乐都西路3楼
交通:9号线松江体育中心。

嘉定老城

地点:嘉定老城城中路76号402室(靠东方商厦)
交通:地铁11号嘉定北站

奉贤南桥

地点:南桥镇南桥路262号4楼
交通:奉贤3路到南桥电影院站或奉贤2路解放西路南桥路站。

青浦上课点

地点:青浦区淀山湖大道399弄满天星广场208室
交通:17号线淀山湖大道站2号出口;青浦8、11、15、17、19路

最新资讯

居住证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留学生落户 应届生落户受理中

居住证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留学生落户、应届生落户相关工作代理简章

★★★居住证落户★★★

一、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二、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直接人才引进,不受社保居住证满7年限制;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申办条件的第4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申办条件的4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以上条件为基本条件,符合条件只表示你有资格申请,但不代表一定通过审批。需要协助办理,详情来电18702179328 13122932838
    
三、申报流程:
   
工作单位网上申请---窗口递交纸质材料--业务部门初审人社局终---网上公示--领取落户通知书---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调取人事档案。
   
四、申报材料:
    1)本人材料: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明,中级职称证书及聘书,社保卡、社保清单、个税清单,劳动合同、个人简历、《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电子版照片。
   
2)爱人材料: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个人照片。
   
3)小孩材料:出生证明、准生证、户口页、个人照片。

★★★人才引进落户★★★

一、人才引进条件:在沪工作稳定正常缴纳社保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
、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
、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
、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7
、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
、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技能类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发布。
    9
、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
、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
、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12、科创人才

1)创业人才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3)风险投资运营人才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本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4)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5)企业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二)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三)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四)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以上条件为基本条件,符合条件只表示你有资格申请,但不代表一定通过审批。需要协助办理,详情来电18702179328  13122936228  
    二、申报流程

单位网上申请---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业务受理业务部门初审业务部门审核---网上公示结果--受理窗口领取落户通知书---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凭调令调取人事档案。

三、申报材料

1)本人材料: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明,中级职称证书及聘书,社保卡、社保清单、个税清单,劳动合同、个人简历、《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电子版照片。

2) 爱人材料: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个人照片。

3) 小孩材料:出生证明、准生证、户口页、个人照片。

★★★留学生落户★★★

一、办理条件

1、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双一流”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2
)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4
)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之一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上海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12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2、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3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3、其它条件

1)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2)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3)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以上条件为基本条件,符合条件只表示你有资格申请,但不代表一定通过审批。需要协助办理,详情来电18702179328  13122932838
  二、办理流程
   单位网上申请---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业务受理业务部门初审业务部门审核---网上公示结果--受理窗口领取落户通知书---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凭调令调取人事档案。

 三、办理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国内最高学历、国外毕业证、国外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出入境记录、人事身份证正、个税税单、社保清单、12寸照片.
 
  

★★★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一、办理条件

应届生落户标准分为72根据《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进行评分,评分指标包括:最高学位和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用人单位要素分等。具体参见2018年应届大学生落户打分目录: http://www.firstjob.com.cn/folder76/folder79/2018-08-03/4001.html
   
72分是应届生落户最低要求,到达72分也不代表一定通过审批。需要协助办理,来电18702179328  13122936228   
   
二、办理材料:

《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由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由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奖项证书、企业营业执照。

三、办理流程:

由各用人单位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com.cn上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自行填报毕业生相关信息,然后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业务受理大厅办理现场提交材料。

★★★我们优势★★★

丰富行业经验

近十年行业经验,通晓各种落户情况,了解各类落户政策,掌握最新落户资讯,为您提供准确咨询,设计最佳方案,确保高效成功落户。

强大顾问团队

数十位行业专家,为您提供一对一专家级一站式服务,全程代理,省时省力,速度快效率高。

安全高效保障

通过政府网站,随时了解落户进程;全流程透明操作,签约保障,安全放心,不成功不收费。

全面周到服务

落户过程中各种问题,我们都会结合本人情况,设计最佳解决方案。如档案问题、工作经历不符、社保及个税偏低、职称学历等各种疑难问题。

★★★联系我们★★★

咨询手机:18702179328 13122932838  13122936228 
咨询Q Q1679156291   1625892605
学校地址:上海黄浦区人民广场北海路8号福申大厦202007室(湖北路福建中路之间)。
地铁交通:18号线人民广场站15号口,210号线南京东路站4号口,14号线豫园站5号口。
报名日期:周一至周日9:00-18:00   节假日照常报名

收缩
  • QQ咨询

  • 在线咨询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智慧教育 上海客服专线:13122932838 13122936228
Copyright (C) 2000-2020 智亦慧(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主营:上海经济师培训|上海工程师评审|上海中高级职称|上海施工员培训
上海安全员培训|上海物业培训|上海学历提升|上海专科学历|上海本科学历|上海居住证积分|上海居住证落户
沪ICP备19028639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6271号